通知公告:

排污许可

您现在的位置:首页 > 政策法规 > 排污许可

关于发布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有色金属工业—再生金属》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公告

发布时间:2019-06-15 08:58:05 来源: 浏览次数:50次

  为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》等法律法规,以及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》(国办发〔2016〕81号)和《排污许可管理办法(试行)》(环境保护部令第48号),完善排污许可技术支撑体系,指导和规范再生有色金属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工作,现批准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有色金属工业—再生金属》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,并予发布。

  标准名称、编号如下:

  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有色金属工业—再生金属》(HJ863.4-2018)

  以上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,由中国环境出版社出版。标准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(kjs.mee.gov.cn/hjbhbz/)查询。

  特此公告。

生态环境部

2018年8月17日

  抄送: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环境保护厅(局)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,环境工程评估中心,环境标准研究所。

 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18年8月20日印发


上一条:关于发布《排污单位环境管理台账及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技术规范 总则(试行)》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公告
下一条:关于发布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汽车制造业》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公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