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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批准发布《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》等三项山东省地方标准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9-06-06 17:04:29 来源: 浏览次数:71次

 

各市市场监管局、生态环境局:

《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》等三项地方标准已通过审查,现发布为山东省强制性环境保护地方标准,自2019年11月1日起实施。其标准名称、编号如下:


DB37/ 2376—2019《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》

DB37/ 2375—2019《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》

DB37/ 990—2019《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》

 



附件:《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》等三项山东省地方标准(不随文发送)


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        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 

2019年6月3日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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